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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会计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B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15人,其中:34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40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4名事业编制中小学会计,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三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7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4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中的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下简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时使用)。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3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5;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C类岗位计划中。②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B类和C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A类岗位有多个组别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第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A类、B类、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B类岗位幼儿教师第十六组。④核减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岗位调整至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⑤核减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调整至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⑥无法调整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其他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要首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的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答辩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答辩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B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者,须同时提交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缴纳每人70元的综合考核考务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综合考核考务费。
(四)综合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会计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核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及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