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4.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1.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3.面试形式: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
4.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千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时间为准,试用期一年。本次学校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鞍山市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鞍人员,要上报来(返)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查验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请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2-2323789
附件2: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