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加分项目
教育教学成绩加分。
(1)九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在2021年学业水平测试中,本学科平均分在全县农村学校中排名,第1名的加6分,第2名的加5分,第3名的加4分,第4名的加3分,第5名的加2分,第6名的加1分。
(2)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在2021年6月27日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中,本学科平均分在全县农村学校中排名获第1名的加10分,第2名的加9分,第3名的加8分,第4名的加7分,第5名的加6分,第6名的加5分,第7名的加4分,第8名的加3分,第9名的加2分,第10名的加1分。
此项加分加在笔试分数中。
(五)准考证领取、成绩公布及查分
1.2021年8月21日,考生凭身份证和报考收费票据到县教体局10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8月25日,在怀远人民政府网公布遴选考试笔试成绩。
3.8月26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体局档案室申请查分。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和专业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七)考察、选岗和聘用
1.拟遴选人员确定后,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拟遴选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无异议,在同一学段学科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遴选人员依次自愿选择学校。如成绩出现并列,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3.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编制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进城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六、其它事宜
1.本次遴选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佩戴口罩,扫“安康码”(需绿码)。持“安康码”非绿码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监督举报电话:0552—8013829
4.《公告》未尽事宜由怀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怀远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xlsx
怀远县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