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于面试前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准备以下材料,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表格及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有本人签字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有本人签字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3)至(6)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辅导员(男)、辅导员(女)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专业知识)和辅导员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考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相关要求、考试成绩等将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辅导员(男)、辅导员(女)为同一类型岗位,如其中一个岗位考察体检合格人数未到招聘计划数,则剩余计划可合并到另一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用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邮箱:xyrsc_zp@163.com
联系人:阮老师、秦老师电话:0632-5650961
附件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