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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望江县城区义教学校招生计划安排,结合城区义教学校教师结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区部分义教学校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二、公开选调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2.工作年限:农村一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6年及以上(特岗、三支一扶等正式聘用人员工作年限视同。下同);农村二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农村三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4年及以上;农村四类学校须正式录用后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学校分类按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发放分类执行。
从外县调入我县任教的教师,在我县任教满3年且教龄满足上述工作年限条件可以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3.报考初中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必须在初级中学任教;报考小学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除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岗位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以外,其他学科岗位均须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且现必须在小学任教。
4.适应选调岗位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报考学科人均年度工作量。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请:
1.城区选调义教学校教师2018~2019学年以来本人所授班级学科综合赋分在学年末监测中有两次低于本校该学科综合赋分的(中途接班的所授班级学科提升率超过本校平均提升率的视同达到本校该学科平均水平);
2.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校要积极做好教师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到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上查阅选调公告。
(二)个人申请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做好我县2021年各类事业单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考人员身体健康,请参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按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各项自我监测和防控工作。
1.每人只许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2.凡符合报考条件且愿意参加选调的教师须于8月10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学校书面提交《望江县2021年选调城区义教学校教师个人申请表》。申请报考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3张。
3.申请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选调的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签批同意报考。
(四)报考受理
1.各学校须派专人将《望江县2021年选调城区义教学校教师个人申请表》、《望江县2021年选调城区义教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推荐教师的相片、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11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县局人事股一律不予接收。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参考教师务必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考教师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选调教师确定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名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若出现放弃选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
(1)报考中考学科岗位的,2018~2019学年以来所在学校中考学科综合赋分曾位于全县第一,且本人当年所授班级综合赋分不低于本校(法人学校,下同)该学科综合赋分的平均分(以县局教研室和学校证明为准);
(2)取得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
(3)获得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
(4)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省教育厅;c市政府;d县政府;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
(5)县级学科带头人。
3.初选名单确定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4.报考教师选调确认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四、选调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的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的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三)选调教师一经选调,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本意见由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6-7178083监督电话:0556-7189068
附件: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