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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由中共依安县委组织部和依安县教育局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可于2021年8月13日9时至8月17日14时访问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择优比选
资格审查合格后,原则上按选聘岗位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面谈人员,并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及“依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较多或不足等特殊情况报市人才办研究决定。
(四)面谈
面谈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即仿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试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我县现行教材中的一节课,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笔,音乐学科提供电子琴、美术学科提供彩色粉笔。成绩为100分。面谈时间地点以“齐齐哈尔人才网”、“依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面谈采取两轮抽签当场确定顺序号,考生按照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谈。进入考场前由每学科第一名备课者在备课室抽签确定试讲课题,每学科应试者均讲同一个课题。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谈结束后,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名校优生”选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经中共依安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市人才办备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组织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依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期间内提出。
(八)选岗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所得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不服从选岗规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依安县“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
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
(二)考核管理。“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不适应岗位需要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三)培养使用。选聘为依安县“名校优生”的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点使用,也可根据相关政策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进一步使用。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中共依安县委组织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由县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各项事宜;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21年依安县教育系统“名校优生”选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依安县教育系统“名校优生”选聘报名表.xls
依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