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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以下简称“宜一中、宜三中”)均是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发展,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教副中心高品质普通高中学校,经宜宾市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宜一中、宜三中现面向宜宾市外引进名校长和名教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一)副校长2名。其中,宜一中、宜三中各1名。
(二)名教师24名。其中,宜一中、宜三中分别引进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各2名,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各1名。
(三)学科竞赛指导教师20名。其中,宜一中、宜三中分别引进普通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教师各2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言行雅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受到师生信任和尊敬,社会声誉好,群众认可度高。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合格学历,且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近5年内在公民办普通高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或在高校从事过高中学科竞赛教学的在职在岗教师。已退休人员不受此限制。
5.身心健康。
6.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日期为此次引进人才报名的最后一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者。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者。
(5)在四川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师德失范记录者。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者。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二)具体条件
1.引进副校长除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当符合的具体条件:
(1)管理经历丰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校长或3年及以上副校长工作经历。
②有在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担任非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评特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名校长(教书育人名师)、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人才称号之一的在任校长。
④有担任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校长或3年及以上副校长工作经历。
⑤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或副校长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2)管理业绩突出,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主管(或分管)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创新意识较强、专业水平较高、办学业绩突出。任职期间,学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质量评估一等奖。
②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效果明显。任职期间,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业绩突出。
③任职期间,学校被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为教育类优秀(先进)学校。
④任职期间,学校通过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
⑤具有其他突出管理业绩,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3)专业素养较高,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②获得省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③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优质课展评省级一等奖。
④负责或主研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含综改、电教)、社科部门、科技部门等立项的课题并结题。
⑤负责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市级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研究成果、改革经验被党委、政府,教育部门或教研科研机构在市级及以上推广。
⑥具有其他专业技能,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4)综合素质较强,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⑤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称号或担任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⑥具有其他教育类荣誉或资格,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2.引进名教师的具体条件:
(1)工作经历丰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3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一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②有在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担任五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5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三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③有在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3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一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④有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外相当于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知名民办普通高中担任五届及以上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含连续5年担任高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并至少有三届担任所在学校名优班级班主任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2)教学成绩优异,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
②近5年(或退休前5年)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成绩显著。
③获得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奖。
④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⑤具有其他教学类突出业绩,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3)教研能力较强,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优质课展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负责或主研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含综改、电教)、社科部门、科技部门等立项的课题并结题。
③负责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市级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研究成果、改革经验被党委、政府,教育部门或教研科研机构在市级及以上推广。
④具有其他教育研究成果,且经考核认定合格。
(4)综合素质较好,具有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取得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取得与所教学科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⑤获得省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⑥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