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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学校
长宁职校、培风中学、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淯江小学、淯江幼儿园。
二、遴选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本县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长宁中学、培风中学、长宁职校、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安南小学本部、淯江小学本部、淯江幼儿园、县幼儿园、西城幼儿园除外)。
(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遴选岗位、名额
报名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和教学质量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师风无不良记录。
2.教学质量要求
(1)县内教师:
①教学成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县城学校遴选的小学、初中教师,2020年秋期所任教小学、初中班级的学科(多学科教学的看报考的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至少有1个班级学科必须进入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分之二位次,凡有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排名全县同类学校后五名的,不得报名参加县城学校遴选;任教计算机、体育、音乐、幼儿园学前教育学科的专职教师,需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见《长宁县2021年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若计算机、体育、音乐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任教统考学科的,报考计算机、体育、音乐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岗位时,所教统考学科不得是全县同类学校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后五名;高中教师近三年业绩由学校提供填在报名信息表里。
②本学年可不提供教学业绩证明的人员范围。因参加“三区”支教、援藏、援彝的教师;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教师;由于请产假、工伤假而造成2020年秋期无教学成绩的教师(需提供有效的出生证、工伤认定决定书、请假条)。
(2)县外教师:提供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
(二)学历要求
1.县内教师:参加中学遴选的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小学遴选的语文、数学教师的学历条件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遴选的小学体育、音乐教师的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遴选的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为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县外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参加中学遴选的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要求
年龄一律以周岁来表示,周岁是指报名日期第一日未满下一个年龄坎的均符合报考年龄条件。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遴选中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遴选小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遴选幼儿园的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
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县内教师: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下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不得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专业且是以幼儿园教师身份进入编制的教师在小学(或中学)任教的可以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跨层次、跨学科的教学层次及学科认定以2020年秋期任教学科(即报考的学科)的高层次为准。请产假、工伤假的以请假前一期认定其任教学科和教学层次,借用人员以借用前一期(学年)在校任教学科和层次确定其任教学科和教学层次。
县外教师:只能报考相应教学层次的岗位。
(六)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遴选: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离职学习人员和长期病(事)假人员(请假一学期且2020年秋期无教学成绩);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县外调入长宁县乡镇工作不满三年的人员(以调入文件时间为准,截止2021年7月29日未满三年的人员);在服务期内人员(以聘用文件时间为准,截止2021年7月29日未满服务期人员)。
遴选方式和笔试要求
本次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
(一)遴选方式
1.中小学岗位: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1位数。按照每个岗位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岗位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幼儿园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计分精确到小数点
后面1位数。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计分精确到小数点
后面2位数,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面试,幼儿园面试比例为1:2。按照每个岗位考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折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岗位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二)笔试相关要求
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学科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该学科遴选名额的2倍,该学科方能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该学科遴选人数或取消开考。笔试分三个层次进行:
1.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2.初中和高中的所有岗位、小学音乐、小学体育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3.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
遴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成绩查询和资格审查:
(1)县内教师:持本人身份证、聘用文件(或调入文件)、聘用合同(2015年新参加工作且服务期满的人员提供)、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者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人事股审核和报名组各1份,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长宁县2021年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县外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聘用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人事股审核和报名组各1份,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须注明任教学科及层次),《长宁县2021年县城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原则上还须经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以上两类人员分别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外)及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县外)加盖公章的《长宁县2021年城区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县教体局政工人事股(三楼3-6室)进行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3-7室),审查通过后由政工人事股(3-6室)出具报名介绍信。
3.集中报名:集中报名点为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小会议室)。应聘者持报名介绍信、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集中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准考证领取:7月31日上午10:00—11:00应聘人员到相关报名组领取准考证(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城北小学。
3.笔试注意事项: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入场参加考试,正式开考后不得进场。
(三)面试
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教体局在局文件收发群、政工人事师训群和相关学校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三天。
(五)体检程序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岗位及名额,按照参加县城中小学校遴选教师的笔试成绩和幼儿园遴选教师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县外教师政审:对县外入围教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七)选择拟聘岗位
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
有关要求
(一)完全符合本次遴选条件且成绩入围、已选择岗位的县外教师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每名参加遴选考试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若成绩入围后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
(三)根据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聘用期满,被新的(调入)学校聘用后,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研究,调入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参加本人原聘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如果参加原聘等级的上一层级岗位竞聘,则必须在原聘等级岗位累计任职满两年以上。
(四)县派驻纪检组对此次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县城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宁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
县教体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4622523,0831-451716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46224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