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与龙山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商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审核、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00—11:00),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8月1日(下午14:30-17:00)到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术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6236459。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为微型课,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在龙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按70%、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龙山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布或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对象安排到龙山县里耶民中高中部任教,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且不得参加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农村教师进城选调考试。
六、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山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6236459
监督电话:0743-622303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