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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紫阳县第二幼儿园(以下简称二幼)和紫阳县阳光学校(以下简称阳光学校)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遴选,共设置4个学科27个岗位,具体是:
二幼A类岗:学前教育12个。
二幼B类岗:学前教育12个。
阳光学校:音乐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二、报考对象
(一)二幼A类岗的报考对象为紫阳县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式在编教师(含2018年特岗教师)。
(二)二幼B类岗报考对象为在下列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在编教师(含借调、跟岗学习等人员):县教体科技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县职业教育中心、紫阳小学、紫阳县第二小学、城关镇中心学校、县幼儿园。
(三)阳光学校的报考对象为紫阳县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小学在编教师(含2018年特岗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报考阳光学校语文岗位的限男性,报考其他岗位的不限性别。
(二)报考二幼A类岗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二幼B类岗和阳光学校的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阳光学校的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
(三)报考教师近三年的学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及以上、近三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等次及以上(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参与考核的结果为准)。
(四)报考二幼A类岗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阳光学校音乐岗位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阳光学校语文、数学岗位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二幼B类岗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上一学年度中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病假累计超过9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产假和哺乳假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立案调查处理的。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面试。各报考教师均需参加由设岗学校组织的学科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笔试。每名报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持《紫阳县2021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7月20日到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申请面试,主要形式是试讲和答辩,具体面试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另行公告。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报名。2021年7月23日在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进行笔试报名。本次笔试开考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证原件、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⑥报考阳光学校岗位的需提交在小学教学岗位任教的证明(需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小学校长签字并盖公章)。
2.考试内容。相应学科对应的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知识。
3.考试要求。由紫阳县第二幼儿园和紫阳县阳光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期间,启动高考标准化试场,全程监控。
4.时间地点。2021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18:00凭身份证原件在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三)奖励加分
1.在近三年中(2018年1月至今)获得省级、市级、县级、镇级表彰奖励(专指各级党委政府表彰,部门表彰奖励只含一等奖及以上并在相应层级下降一个格次,但不含行业协会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2.省、市、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分别加3分、2分、1分,以获得最高称号为准。
3.近三年中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每次加0.5分。
4.担任校(园)长、副校(园)长、中层管理人员(专指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以任职文件为准)分别加3分、2分、1分。
5.教龄每满一年加0.1分(以2021年8月31日为时间节点)。
奖励加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报考教师于7月23日将奖励加分印证材料交至人事股现场审核确认。
(四)体检。按照与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学历为本科者优先,任教时间长者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录取聘用。对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安排拟聘人员到报考学校工作,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问题处理
(一)被选调的教师,进入录用学校按照岗位空缺和学校岗位实际情况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执行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凡不按规定在一个月内转移工资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并退回原学校工作。
(二)被选调的教师,经查实不符合本次考试条件的,在相关证件上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一律予以解聘回原校任教(所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遴选教师考试,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视其情节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三)整个遴选工作相关公告均及时公布在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交流qq群中,各报考教师需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组织领导
整个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体科技局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参与,坚持阳光操作、严格纪律的原则,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紫阳县教体科技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5-4421826。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