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所有学科只需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按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建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乡村定向师范生一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建湖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明确选岗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考生,在报考的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取招聘考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相同,招聘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取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高者),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六、公示及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由招聘学校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建湖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建湖县教育局教育档案室。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八、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请建湖县委编委会确认。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中小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建湖县2021届乡村教师定向生公开招聘岗位表
建湖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