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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旗幼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采取“旗聘园用,合同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幼儿教师92名,保育员7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幼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敖汉旗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敖汉旗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前。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幼儿园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幼儿园的须具有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音乐、美术、体育相关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城区和乡镇幼儿园均可报考。
2.保育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证或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
3.已经具有此类身份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敖汉旗教育局一楼111室。
(二)报名资格审查。
每人只限报考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其中的一个岗位,且在报考时由本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招聘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5.《2021年招聘幼儿教师及保育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不全或填报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证件有涂改的不予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6.笔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7月26日下午到教育局111室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7.根据赤峰市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20元,笔试费用50元,报名时交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50元,面试前交纳。
(三)考试。
1.笔试。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师、保育员笔试试卷不同。保育员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再进行面试,其它招聘环节照常进行。
2.面试。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如果达不到1:2的比例,由敖汉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适当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幼儿活动设计展示和技能展示。活动设计展示部分内容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重点考查考生课前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学技能技巧、语言表达能力。技能展示部分键盘演奏和美术绘画必选,唱歌、舞蹈两项技能由考生自选一项。重点测试考生键盘、美术、唱歌、舞蹈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敖汉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空额,依成绩高低予以依次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由教育局核实予以辞退。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一般聘用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
招聘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476--5902356
附件:
敖汉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