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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在校在读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外聘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6月2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明远楼五楼人事处(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3.联系人:伍老师、蒋老师,联系电话:0857-8317745。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凡由他人代报名的,一律视为本人报名,报名时要求填写的各种信息务必准确,若有误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1份(附件3);
(2)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本科、硕士两段学习经历的,需同时提供两段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需盖有就读学校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需同时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2张;
(5)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形态等方面。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学校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学历确定。本科学历42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月,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在聘用期内工时制度、因工负伤致残、患病和死亡等均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聘用期内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学校支付,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学校直接从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监督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咨询电话:0857-8317745
监督电话:0857-8317112
(二)本《招聘方案》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