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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职工285名、幼儿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8个,招聘计划293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140名(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9名、学校财务人员6名、有经验的幼儿园教师8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参加天元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19年、2020年);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含取得笔试或面试合格证或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30日—6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地址:炎帝广场)
(3)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①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见附件3),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应届师范类本科生还需提供《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交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样本见附件8)。
③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④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3.资格审查
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③其他要求
报考中小学教师相关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认定学科一致。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认定学科为初等教育,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或政治(思品)教师岗位;认定学科为小学教育,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或思品教师岗位;认定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可报考与专业一致的教师岗位或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4.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①答辩: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答辩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
②上微型课:答辩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进入上微型课环节,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上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全国统编教材。
③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答辩、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且答辩、上微型课成绩均相等,则加试答辩。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学校财务人员
1.招聘对象
①中小学教师: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已参加高校招聘报名的2021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
②学校财务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生不包含在内);
③幼儿园教师: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