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层次(含特校教师)的音乐、体育教师均考相应的学科知识(同一张试卷)。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或不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3)所有面试对象须通过资格复审才能参加面试。
4.面试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符合面试资格名额。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范围:
(1)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数学》(基础模块)上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语:《英语1基础模块》,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④历史:《中国历史》,藏嵘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⑤职高对口商贸类专业教师:《推销实务》,崔利群、苏巧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⑥医卫类专业教师:《人体解剖学基础》(第二版),王怀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⑦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健康(第五版)(双色版)国家规划,余国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⑧职高对口师范类专业教师:《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张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⑨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教师:《农作物生产技术》(南方本),肖君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⑩畜禽生产技术专业教师:《畜禽生产》,王恬、陈桂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⑪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教师:《电工技术基础(第2版)》,刘志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⑫机电类专业教师(工业机器人方向):《工业机器人基础》,王保军、滕少峰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⑬计算机专业教师:《编程语言基础—C语言(第三版)》,陈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⑭旅游类专业教师:《导游实务》(第二版),王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⑮汽修类专业教师:《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第二版)。孔宪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音乐、体育教师(含特校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以及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等情形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一、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待遇。
(三)工作安排
1.高中阶段学校的到校进人计划,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职业中专教师安排在职业中专任教,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最低服务期均为3年。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学校编制情况制订,并在选岗分配前进行公示(初中教师岗位安排部分职位在城区学校,若招聘计划不能全额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拟聘对象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选择用人学校。最低服务期为3年。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疫情期间自我防护,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且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配合现场体温测量,方可进入报考、考试等区域。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三)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八)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13874720287;监督电话:15116681127。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宁远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附件6: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