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6月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日期:2021年6月2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