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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附件1的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为1980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5月19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19日及以前取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9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师类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6008/)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09:00-5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20日09:00-5月22日12:00。
笔试、面试无报名费。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2341906)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请根据自己的学历层次选择自己的所学专业,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22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相关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20日11:00至5月2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3、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初审通过后,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5月28日左右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具体打印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初审通过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