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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县普通高中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普通高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待遇及要求
1.招聘计划总额15名(其中:普通岗位9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灵丘县正式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6.年龄: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聘用单位直接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和获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自动纳入一般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
3.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教师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4.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也不进行笔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分别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公告发布到开始报名)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挑选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
(1)现场报名,现场照相,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应与所学专业、所报考的岗位学科相一致。2021年应届(含2019、2020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涉及本人签字的报名时面对工作人员现场亲笔签字)、打印附件2-3。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6日。
(4)报名地点:灵丘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办公室。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场所。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当地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立由5-9人组成的测评考官小组(考官全员外聘,由接受委托的专业招考机构从考官库随机抽取),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2020—2021学年人教版高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5(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5.根据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由考官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一场加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灵丘一中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5234209696
13028087793
考务咨询:0352--85227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docx
2.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