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入围确定
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3.面试的组织
(1)面试工作由三江县教育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要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式开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3)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4)考核人员的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5)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6)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7)面试形式:
①结构化面试。
②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成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以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岗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属于县级管理的教师聘用控制数编制,县级统一管理。
(五)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可在县域内进行岗位调整和交流。
(六)应聘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不得再参加2021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政府年终一次性绩效+午餐补助330元/月+物业补贴160元/月;乡镇岗位人员另外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450至500元/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50至900元/月)等。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招聘的,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需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的岗位信息,经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十、招聘纪律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严格招聘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2021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52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三江县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时仔细阅读《2021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江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班时间请咨询(0772)8612039(人社局)、8161593(教育局)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772--8611593。
附件1:2021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