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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现向社会诚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性质:聘用制
三、招聘人数:教师4名、财务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教师采用试讲+答辩;财务人员采用答辩考核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2月1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按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邮箱投送《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
3.资格复查。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六、面试流程
(一)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月下旬开展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
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前来面试。岗位报名人员不足1:3比例时,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形式:
教师:试讲+答辩(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财务人员:答辩(10分钟)。
3.面试分值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七、考核及体检
(一)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要查阅考生档案,再次复核考生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柳东新区教育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递补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时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柳东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后,由柳州市柳东新区公立幼儿园通知人员报到事宜。逾期未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九、工资待遇
教师、财务人员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绩效工资总量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津补贴等)核定工资。按照国家和柳州市有关政策为聘用制人员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会费。
首签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工资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寒暑假照常发放工资。
十、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