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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鄂温克旗伊敏河镇2所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鄂温克旗伊敏河镇2所幼儿园幼儿教师(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已列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三年,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不享受职称工资、乡镇工作补贴、职业年金),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温克政务网、鄂温克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月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鄂温克旗教育局一楼111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证明、鄂温克旗公办幼儿园代课教师须提供代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4张一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
(4)现场提交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具体要求以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5月9日上午8:30,地点在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
(2)报考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鄂温克旗教育局4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并提交彩印健康码、行程码(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4)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用国家通用文字答卷,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政策加分:报考人员本人为鄂温克旗户籍的笔试总成绩加1分(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鄂温克旗公办幼儿园有一年以上代课经历且一直在岗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分(2019年12月31日前代课)。可以累计加分。
(6)笔试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鄂温克政务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3)进入面试人员提前一天到鄂温克旗教育局40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并出具当日健康码和行程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专业测试5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测试50分、试讲5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专业测试由面试人员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其幼儿教学中的基本素养,唱歌、跳舞、乐器演奏等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由面试人员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其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3.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试讲)×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如果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4.考试总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可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伊敏河镇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考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在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取得联系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在鄂温克旗伊敏河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鄂温克旗人社局全程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体检、聘用设递补环节,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补录方式进行。补录不再组织报名,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未完成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鄂温克旗教育局人事师资办(0470)8812148、8814330。
(四)监督举报电话:鄂温克旗教育局纪检办(0470)8814272。
附件:2021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伊敏河镇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鄂温克旗伊敏河镇幼儿园公开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