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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考生:
现将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和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314室
携带证件: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2021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等环节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资格。
未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验合格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全天专业测试。2021年5月15日早6:50之前到专业测试地点。
专业测试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实验小学
专业测试须知:按专业测试通知单内容执行
三、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和参加专业测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确定能否继续参加专业测试或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提前打印《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复审承诺书》(见附件1)、《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专业测试承诺书》(见附件2),于5月7日-5月9日填写(附件1)并提交给资格复审教师,于5月15日填写(附件2)并提交给专业测试考场教师。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4.专业测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专业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专业测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候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专业测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专业测试。
咨询电话:0470-5622902
附件1: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复审承诺书.docx
附件2: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专业测试承诺书.docx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