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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后备人才断层等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定办发〔2019〕130号)、《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定办发〔2020〕22号)、《关于对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定办发〔2021〕10号)和《陇西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陇发〔2018〕8号)等有关规定,陇西县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2021年,全县共计划引进76个岗位106人,其中,教育系统计划引进50个岗位67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12个岗位20人,其他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4个岗位19人,户籍不限。
(一)教育系统引进对象
1.“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5.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6.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对象
1.“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部共建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个别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三)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1.“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个别岗位可放宽至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凡是全县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入围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QS、THE、ARWU、U.S.News)前1000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自愿到陇西县工作。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的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引进教育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卫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引进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五)2021届、2022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引进硕士研究生,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对持有双学士学位(主修和辅修专业)证书,且取得主修本科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既可按主修专业引进,也可按辅修专业引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中,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现役军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和省、市招录聘用规定中列为不得招录聘用人员;
7.2019年以来在陇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弃约或辞职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相关要求
在省内外高校、其他公共场所参加现场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具体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拟聘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学籍档案交由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引进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中国药都·网上陇西政府网站、陇西党建网,陇西人社、陇西教育资讯、中国药都·康养陇西、“看陇西”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陇西县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报名邮箱(教育类99664298@qq.com,卫生健康类304010588@qq.com,其他事业单位583365406@qq.com)。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进行面试考核。②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相关高校或人才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应聘时间另行公告。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④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⑤个别岗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照年度引才计划,发布长期招聘公告,约定全年或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即时招聘。
(二)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最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考核签约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制定教育类、卫生健康类、其他事业单位类考核工作方案,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采取量化评分(百分制)等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教育类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试讲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考核结果和用人单位实际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和体检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引进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拟引进人员名单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县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组织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引才结果备案花名册(县区)》《定西市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备案表》,报送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审核批复结果办理引才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签拟聘协议书无效。2021届、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后办理引才手续。
五、优惠政策及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后,纳入陇西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陇西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引才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待遇、违约责任及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规定及双方应履行的其他权利与义务;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引才关系。
(二)引进人才按照《陇西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其中,对“985”工程院校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对“211”工程院校和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优惠政策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会同主管部门予以商定。
(三)按照有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在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满2年后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在职称晋升时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引进对象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责任。
(五)参加面试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会场:
(1)体温<37.3℃且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2)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3)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当日审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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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