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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从2013年重庆籍免费师范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时间:2012-11-13 20:50:22 点击:

长寿区从2013年重庆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中

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免费师范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人数

  共计40名(见附件1)。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各校各学科选聘人数确定聘用人员。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免费师范毕业生。

(六)所学专业必须与选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八)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2.英语:英语专业的达专业四级以上,其他专业的需公共英语四级分数达到425分以上或合格以上。

  3.普通话:中文专业的达二甲以上,其他专业的达二乙以上。

  4.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以上等级证书及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五、选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选聘教师,按照报名、面试、复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26、27教学楼(具体教学楼见当日全市双选会统一安排)。

3.联系方式,见下表。

选聘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长寿中学

樊广宏

18680725269

Fgh38@126.com

川维中学

江 颖

13983496149

Csjjyy71@163.com

长寿一中

吴志武

13527412955

Csyzbgs@163.com

长寿二中

程祥龙

13509475058

Cxl5058@126.com

实验中学

陈雪琴

13883758752

178259092@qq.com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荐材料、相关等级证书、院校出具的属于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证明材料(见附件3)、重庆籍生源的户口证明材料。

报名时,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3)各选聘学校逐一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发放《报名表》(见附件3)。

报考者填写《报名表》,贴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二)面试

(1)报名结束后,各选聘学校自行确定面试人员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采用结构化或讲课方式进行。具体采用何种面试方式,由各选聘学校自行确定。同一选聘学校选聘教师,必须采用同一面试方式。

(3)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选聘学校根据需求岗位数额和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步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对外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初步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复核

各选聘学校将报名、面试相关材料交长寿区教委人事科汇总,然后由长寿区教委、人社局、监察局共同进行复核,确定正式体检人员并在长寿政府门户网(http://cs.cq.gov.cn/)、长寿教育信息网(http://www.cqcsedu.cn/)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选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寿区人社局、长寿区教委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长寿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长寿区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1年后,按照重庆市教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44号)要求,应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2年。支教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教师,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选聘学校根据本简章规定,自行制定选聘实施方案并对外公布,同时报长寿区人社局、长寿区教委备案。

八、本简章由长寿区人社局、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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