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评价、面试
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综合评价第二天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确定名次,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1届毕业生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毕业生,如符合《“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1-88916342,13626266284(吴老师),18015981598(邹老师)。
附件:
1.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