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总时量120分钟。
2、笔试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知识(教育法规、教育理论);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为:
(1)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中考难度题约占80%,高考难度题约占20%;小学科学岗位专业试题为小学科学内容约占50%,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及地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约占50%。
(2)中学(含中职)学科(初中、高中及中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生物、历史)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难度为高考难度。
(3)中小学其他学科[心理、音乐(音乐<舞蹈>)、体育(含体育<足球>)、美术(含美术<书法>)、信息技术]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幼师专业试题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5)特殊教育专业试题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查询:2021年5月24日18:00起,考生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或宁乡人社云考试小程序选择“查询正在进行”端口,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5月25日(9:00—17:00)至5月26日(9:00至12:00),到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26日(14:00—16: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203室,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于2021年5月27日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人力资源市场(宁乡市文体中心西门)。
4、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30日在“宁乡人才网”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00-12:00,地点: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1会议室。
6、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对应岗位要求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试教环节,《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2、考核试教时间:2021年6月5日。
3、考核试教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4、考核试教内容: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考核试教,现场抽签确定考核试教顺序,当场公布考核试教成绩。
5、考核形式分为三类:①文化课教师岗位(含心理和科学)只进行试教;②音乐、音乐(舞蹈)、美术、美术(书法)、体育、体育(足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既要进行试教又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可自带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用品(音频U盘、乐器、绘画类工具)。
6、考核试教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成绩合成
考核试教后,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怀孕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资料原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怀孕考生调档时间另行通知)。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下达聘用批复,并在“宁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在宁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宁乡市,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4、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国家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六、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通过“宁乡人才”微信号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本次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如笔试、考核试教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对象。
3、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宁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含笔试和考核试教)结束后三天内向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5、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宁乡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980721(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市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731-81800306(宁乡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1:《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表(共139名)》.xls
附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