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辅之以答辩。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若某岗位只招聘1人,应聘者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体检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如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签订协议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协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和申诉。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04077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