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公告。
(四)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者若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见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公告。
2.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3.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办理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并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当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市以外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市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关注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联系电话畅通。
招聘信息查询:
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等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0717-3223905(当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17-3222360(当阳市人社局)
当阳市教育局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