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报到证(2020、2021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已办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2.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以上材料复印件,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安排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高一、高二年级巩义现用教材,由考生分学科现场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答辩时间10分钟(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
评委老师对试讲人员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即招聘成绩。招聘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对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录用人员经巩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地处巩义市区的高中任教。之后办理入职手续,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巩义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奖项、补贴(详细见招聘现场海报)。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现场告知成绩,招聘结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期间,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遵从组织招聘工作院校的防疫要求。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4350712
18236975616乔老师
13849016000王老师
巩义市教师招聘工作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