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巩义市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2017年计划招聘初中、小学教师3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初中、小学教师340名:语文80名,数学80名,英语60名,物理10名,化学10名,生物10名,历史10名,政治10名,地理10名,体育20名,音乐15名,美术15名,信息技术10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小学资格证的不能到初中任教);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注: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去向原则上为山区镇的初中、小学及教学点,且服务期满3年后方能调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方案,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考生可登陆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巩义教育体育局网站(www.gysjtj.gov.cn)“2017年巩义市教师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报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及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00至5月11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7年5月12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考务费3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www.wenwu8.com
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相应缩减该学科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人数可调整到其它学科。相关信息将于缴费截止后2日内,及时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回。(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5月4日至5月10日网上报名期间与招聘组织方联系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4)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643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