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4月13日9:00—10:00改报其他职位,市教育体育局应于4月13日10: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者应于4月15日至4月16日登录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教育体育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水平。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个人编制性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宿州市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结束,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到所报考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9826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9768,39298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宿州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选调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