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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城区学校急需紧缺教师问题,经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阳县拟直接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500名安排到城区学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用微信或QQ扫描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和相关资格审查附件。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8:30至4月9日17:30。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未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信息者,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二)线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1.报考人员把以下材料扫描件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上传到报名平台的“16附件”中,压缩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1)报考人员填好的《2021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的扫描件;(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扫描件;(3)报考人员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扫描件;(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生基本情况证明的扫描件;(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承诺书;(6)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各扫描件命名规则为: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名(如:101张三2021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交验,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1)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对紧缺急需学科的招聘岗位经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不设置开考比例。
(2)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10日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1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1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此《准考证》须留存至选岗结束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经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7日,地点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