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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0年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顺利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注: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5日-4月3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UGVCSHFvdWNUWmhT)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同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包均以“应聘XXX岗(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应聘专职教师①+张三”。报名材料如下:
①本人填写的《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报名表》、《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岗位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
②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③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
④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提供。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126554。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于2021年5月5日在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招聘信息”栏发布,应聘人员届时前往查看。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专职教师岗位
1.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方式包括试讲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分数及权重设定。试讲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
3.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的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若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分数较高者)。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考核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岗位相关知识,公文写作以高校常用公文为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分数及权重设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3.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若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分数较高者)。
考核时间初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招聘信息”栏发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待遇:(1)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国家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享有的政策除外)。鼓励专职教师岗位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录用人员经学校派出获得博士学位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可给予事业编制。(2)聘期六年(试用期一年),聘期考核合格可予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