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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保障全县各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经县政府同意,2021年,我县计划编制外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详见《2021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具备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岗位表》),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具备办理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即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类人员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
(3)相关岗位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的教学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按各岗位的相应要求为准,其中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岗位另有注明特别要求的除外)。
(一)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及教师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全部岗位无效。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9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二)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97-3998660。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2021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4.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7.在上杭县公办中小学校编外聘用或民办中小学校聘用任教满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符合“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2021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见附件2)。
8.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9.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含),该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以下考试程序及要求进行,以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如相关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以下考试程序及要求进行,并按笔试(满分100分)40%、面试(满分100分)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程序及要求
1.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中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招聘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聘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岗位的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考试地点、方式、内容以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并通过审核后由上杭县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并与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