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卫生综合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中,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初始成绩加5分。
《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文件规定:《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4月9日16:30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梨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向阳街2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红底,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小于100KB),与申报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资格,不进行递补。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教育岗位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8:00前到梨树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报告一份。如果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事宜请见附件4。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gov.cn为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4-5223196梨树县教育局
0434-5228077梨树县卫生健康局
报名仲裁电话:
0434-5288077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附件1:《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3:《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docx
附件4:《2021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