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6日8:00—12:00前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于4月16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2日8:00-4月23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4月16日携带相关证书到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提前公布。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资格复审时间可能早于取得报到证时间,报到证可后期与毕业证同时提供)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市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查询。
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25915(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8-5132010(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8-5995036(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监督电话:0558-5125713(市教育局督导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
1.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