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
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加分的,不再加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就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7、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对于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在等于或小于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和近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试讲教材:八年级下册(化学学科为九年级上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者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就业报到证(或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考察阶段提交考察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在宛城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发布信息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报考人员未按有关通知公告要求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63231917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