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综合类面谈、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面谈、面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谈、面试结果由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报名孝贤人才“蓄水池”人员,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此次进人计划数额限制。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孝贤人才“蓄水池”岗位调剂使用。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优才计划
1、提供人才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负担。
2、县财政给予购房补贴。3年内,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
3、按照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若干意见》(鱼发〔2018〕13号)精神,3年内对本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1000元给予人才补贴。
(二)孝贤人才“蓄水池”
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事项。
1、签订协议。人员聘用后,鱼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或项目合作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
2、考核及结果运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职企业共同对试用期间和年度进行考核,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工作期限为5年,挂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工作去向,继续在企业工作的退出事业编制;不在企业工作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成绩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予以重用或提拔,成绩一般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在县属事业单位中统筹安排。
3、薪酬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同类事业人员应发工资的1.2倍,按相关规定缴纳事业单位五险二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聘用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对在挂职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表彰奖励。聘用人员一律享受户口转接、保险接续等优惠政策,其子女可在县内任意学校选择就读。
4、职称评审。聘用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呈报。聘用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关待遇。
5、挂职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况。
6、其他事项。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工资,不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的,经审核确定,召回该企业挂职人员,调配到有需求的企业继续挂职。从召回到调配到新企业期间的薪金待遇由县财政按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进行发放。
五、其他
(一)此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公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中共鱼台县委组织部、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1年鱼台县孝贤人才“蓄水池”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鱼台县委组织部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