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公布。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方式:文化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采取说课+技能测试两项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教师说课前备课时间30分钟,每人说课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说课考察教师潜质、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学历层次高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将相关证件原件交由齐河县第一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齐河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不得在教体系统内调整工作,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齐河县教体系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若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活动: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
③面试前14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④14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公告)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⑤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考生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健康信息,出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4、考生进入候考室、备考室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主确定是否继续佩戴。佩戴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考生自备,请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等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及学校发布的招聘信息,联系电话不得任意改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确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邢老师:0534-5656207手机:18305447217
张老师:0534-5656187手机:18953480097
孙老师:0534-5651951手机:13791386357
齐河县第一中学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