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应聘岗位缴费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含)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缴费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1.初试。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教学知识)。参加初试的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教学参考书、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初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初试结果确定初试成绩合格线,从初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对岗位计划为1-5人(含)的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对岗位计划为6人(含)以上的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发布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当天缴纳面试考务费,如报考岗位未组织初试则补交30元面试考务费,如报考岗位已组织初试则须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他岗位均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小学教材。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教学参考书、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准备室。报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有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6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发布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
(二)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在通过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科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先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应届生及与其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生人员,取得毕业生、学位证等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7560;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3228560;
监督电话:0535-3228723;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
附件1: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海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