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表》;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须复印)、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符合“资格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等材料(第三类招聘对象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复审,复审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南浔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组织考核
1.面谈。资审合格者,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7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初步定于4月11日(周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选岗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的毕业生于2021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照《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的基础标准给予房票奖励。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
4.应聘毕业生不得有以下情形: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报考人员按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357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
附件:
1.南浔区2021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学科分布及专业要求.xlsx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