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
1.教育类
参加高校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以及专场招聘会和现场报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内容与高考试题难度相当,要求在两小时内完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具体要求:面试者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说课方案(时间30分钟);然后到面试考场完成说课(时间15分钟)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方案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卫生类
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面试为专业化面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须进行笔试作筛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例时,需请示派出的招聘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八、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7637。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5: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6: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附件7:环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