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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98名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研究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8:00止;
2.报名网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3.考生报名时须按资格复审第2点“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须把所有材料扫描制成1个pdf文件);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应清楚了解岗位组内服务学校情况;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5)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但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本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二)线上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在校表现、所获奖项等综合情况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如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是否开考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于报名截止的5个工作日后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进行公告。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最终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1份。报名表在报名系统打印(须双面、彩色打印);
(2)其他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可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有相关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教师资格证)、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3)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交原件);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同时,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按要求的,不得进入现场。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选择岗位并确定体检对象
(一)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确定考生名次后,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名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在岗位组内挑选意向学校,因故弃权的,按名次的先后顺序递补;
(三)根据挑选结果确定体检对象。
七、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组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根据“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政策(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区内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的,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时,谨记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59-2968281、33871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