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考察发现成绩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成绩要
求的;
(四)体检不合格的;
(五)公示有异议且反映的问题影响最终聘用的。
九、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出具书面考察结论。考生原则上须在考察阶段提供与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期间成绩等相关应聘佐证材料的原件以供报考资格复查;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期间成绩等相关应聘佐证材料的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考察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流程。已经完成考察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1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2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开区党工委,待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在经开区官网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经开区党工委,重新确定是否予以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
十二、待遇
(一)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乡村学校教师按规定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贴。
(三)执行南宁市“1+6”人才政策及南宁市《关于加快聚集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在落户、人才安居、就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社部规( 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严肃应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其他相关规定情形的。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0507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未尽事宜,由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