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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和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东明县部分县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县直及乡镇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球TOP200高校(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全国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4.身体健康,大学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不得引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引进,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引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二)引进岗位、数量及待遇
引进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1年东明县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2021年东明县乡镇(街道)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引进工作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时填写《2021年东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有关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之前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mxsyk@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18:00截止。
2.资格初审
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主管部门根据网上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公布初审结果时一并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之前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属省份的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有关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之前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资格。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考察与体检
(1)考察。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由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引进手续。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
(3)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引进人员空缺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引进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对以上人员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引进合同。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解除引进合同,合格的正式引进,在引进单位正式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引进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7.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6259911
监督电话:0530-7211473
附件1:2021年东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1年东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二、县教体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除外。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参与引进。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引进。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二)引进工作流程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2021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并且以短信形式告知所报考岗位联系人,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个人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1.报名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1)《2021年东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相应位置插入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要求无美颜、浅蓝色背景);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引进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报考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引进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向资格审查合格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
面试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同一学科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4.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引进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引进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gxjy.sdei.edu.cn/),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引进后纳入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待遇和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引进人员在东明县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6.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引进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引进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722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