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考比例。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3.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因报名考生较多(一般超过1:5)需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成绩最低合格线。划定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5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考生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被考察人名单,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公示、聘用
1.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同时,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以及《保康县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保人才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公开专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我县人才引进招聘优惠政策正在修订完善,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将按新政策兑现。目前,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安家补助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中级职称)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分期支付。
(三)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每月2000元,全日制普通一类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
(四)住房安排
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由县房管局提供一套50平方米、本科生(或中级职称)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过渡期使用,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
对本次专项招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学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采取调动的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解决。
(七)其他待遇
此次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可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有考前14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凡是有上述情况和考前3天有发热等症状者,须提前主动向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报告,联系电话0710—5990023,15608677345。
七、其它
有关成绩公布、工作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bkrsksw.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
八、联系人及电话
县人社局:0710—5990023
联系人:陈可春15608677345
附件:
1、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