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资格复核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资格复核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在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选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100分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考察和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考生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考生成绩排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的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2.报考者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必须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体检,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延缓体检协议。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县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选岗
拟聘人选严格以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按拟聘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考试总成绩“同分判定”的规定进行选岗。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人事关系,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聘用制管理,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单方面解聘。
报考者在体检、考核、签订协议、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类同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三)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复)核、面试、选岗聘用、岗前培训时,均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安全。
(四)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县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0598-6337930。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尤溪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尤溪县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3.2021年尤溪县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尤溪县委编办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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