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2.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辩和试讲(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答辩和试讲(专业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答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6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综合分析等能力。答辩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专业测试):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指定曲目清唱和指定曲目钢琴演奏;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队列队形规定口令和篮球技能展示;其他岗位试讲,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答辩时间:2021年3月25日。
3.答辩地点:衡阳师范学院。
4.试讲(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试讲(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答辩×40%+试讲(专业测试)×60%
答辩、试讲(专业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专业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茶陵县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在的,实行回避。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咨询电话:18975329731(段老师)
湖南科技大学报名点咨询电话:13787831608(刘老师)
湖南工业大学报名点咨询电话:15273345381(谭建新)
衡阳师范学院报名点咨询电话:17773320085(朱添文)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202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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