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4036683。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5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3.资格审查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报考宁国中学、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5.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在我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最长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36683
监督电话:0563-4036775
附件:
1.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2.2021年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4.参考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