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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经县委、政府同意,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现就兴国县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市控编”教师、“定向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含2021年8月31日之前能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即40周岁以下为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某岗位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计划,在面试之前,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招聘总计划内对学科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报名,免予笔试,实行微课试讲与答辩的面试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与事项:
考虑疫情防控因素,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发到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邮箱(邮箱地址:xgxrcjlzx@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待确定面试时间后再进行资格复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学位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1年8月);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4)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1)~(3)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隐瞒信息、信息填报不全,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的形式,微课试讲10分钟以内(试讲准备时间为15分钟)、答辩6分钟以内;微课试讲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课本内容,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微课试讲成绩70分,答辩成绩30分,总分100分。
3.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4.最终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
2.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1年9月开始(如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5315118。
监督电话:0797-5322113。
附件:兴国县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5日